[五行生剋賦] 오행생극부

작성일
2014-06-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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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生剋賦


大哉干支,生物之始。


本乎天地,萬象宗焉。


有陰陽變化之機,時候淺深之用。


故金木水火土無正形,生剋制化理取不一。


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長濕。


例若頑金,最喜紅爐煆煉。


太陽火忌林木為讎,棟梁材求斧斤為友。


火隔水不能爍金,金沉水豈能剋木。


活木忌埋根之鐵,死金嫌蓋頂之泥。


甲乙欲成一塊,須加穿鑿之功。


壬癸能達五湖,蓋有併流之性。


樗木不禁利斧,真珠最怕明爐。


弱柳喬松,時分衰旺。


寸金尺鐵,氣用剛柔。


隴頭之土,少木難疏。


爐內之金,濕泥反蔽。


雨露安滋朽木,城頭不產真金。


劍戟成功,遇火鄉而反壞。


城墻積就,至木地而愁傷。


癸丙春生,不晴不雨之象。


乙丁冬至,產非寒非暖之天。


極鋒抱水之金,最鈍離爐之鐵。


甲乙遇金強,魂歸西兌。


庚辛逢火旺,氣散南離。


土燥火炎,金無所賴。


木浮水泛,火不能生。


三夏鎔金,安制堅剛之木。


三冬濕土,難堤泛濫之波。


輕塵撮土,終非活木之基。


廢鐵銷金,豈是滋流之本。


木盛能令金自缺,土虛反被水相欺。


火無木則終其光,木無火則晦其質。


乙木秋生,拉朽摧枯之易也。


庚金冬死,沉沙墜海豈難乎。


凝霜之草,奚用逢金。


出土之金,不能勝木。


火未焰而先煙,水既往而猶濕。


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發;


土寒不生,火寒不烈;


金寒不熔,皆非天地之正氣也。


然萬物初生未成,而成久則滅。


其超凡人聖之機,脫死回生之妙。


不象而成,不形而化。


固用不如固本,花繁豈若根深。


且如北金戀水而沉形,南木飛灰而脫體。


東水旺木以枯源,西土實金而虛己。


火因土晦皆太過,五行貴在中和。


以理求之,慎勿苟言,掬盡寒潭須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