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符經] 음부경 (병법서)

작성일
2014-06-03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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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符經


盛神法五龍
養志法靈龜
實意法騰蛇
分威法伏熊
散勢法鷙鳥
轉圖法猛獸
損悅法靈蓍


盛神法五龍

盛神中有五氣,神為之長,心為之舍,得為之大﹔養神之所,歸諸道。道者,天
地之始,一其紀也。物之所造,天之所生,包宏無形,化氣先天地而成,莫見其
形,莫知其名,謂之神靈。故道者,神明之源,一其化端,是以德養五氣,心能
得一,乃有其朮。朮者,心氣之道所由舍者,神乃為之使。九窮十二舍者,氣之
門戶,心之總攝也。

生受于天,謂之真人﹔真人者,與天為一。內修練而知之,謂之聖人﹔聖人者,
以類知之。故人與生一出于物化。知類在窮,有所疑惑,通于心朮,心無其朮,
必有不通。其通也,五氣得養,務在舍神,此謂之化。化有五氣者,志也、思也
、神也、德也﹔神其一長也。靜和者,養氣。氣得其和,四者不衰。四邊威勢無
不為,存而舍之,是謂神化。歸于身,謂之真人。真人者,同天而合道,執一而
養萬類,懷天心,施德養,無為以包志慮思意而行威勢者也。士者通達之神盛,
乃能養志。

養志法靈龜

養志者,心氣之思不達也。有所欲,志存而思之。志者,欲之使也。欲多則心散
,心散則志衰,志衰則思不達。故心氣一則故不徨,欲不徨則志意不衰,志意不
衰則思理達矣。理達則和通,和通則亂氣不煩于胸中,故內以養志,外以知人。
養志則心通矣,知人則識分明矣。將欲用之于人,必先知其養氣志。知人氣盛衰
,而養其志氣,察其所安,以知其所能。

志不養,則心氣不固﹔心氣不固,則思慮不達﹔思慮不達,則志意不實。志意不
實,則應對不猛﹔應對不猛,則志失而心氣虛﹔志失而心氣虛,則喪其神矣﹔神
喪,則仿佛﹔仿佛,則參會不一。養志之始,務在安己﹔己安,則志意實堅﹔志
意實堅,則威勢不分,神明常固守,乃能分之。

實意法騰蛇

實意者,氣之慮也。心欲安靜,慮欲深遠﹔心安靜則神策生,慮深遠則計謀成﹔
神策生則志不可亂,計謀成則功不可間。意慮定則心遂安,心遂安則所行不錯,
神自得矣。得則凝。識氣寄,奸邪得而倚之,詐謀得而惑之﹔言無由心矣。固信
心朮守真一而不化,待人意率之交會,聽之候也。寄謀者,存亡之樞機。慮不會
,則聽不審矣。候之不得,寄謀失矣。則意無所信,虛而無實。故寄謀之慮,務
在實意﹔實意必從心朮始。

無為而求,安靜五臟,和通六腑﹔精神魂魄固守不動,乃能內視反聽,定志慮之
太虛,待神往來。以觀天地開辟,知萬物所造化,見陰陽之終始,原人事之政理
。不出戶而知天下,不窺牖而見天道﹔不見而命,不行而至﹔是謂道知。以通神
明,應于無方,而神宿矣。

分威法伏熊

分威者,神之覆也。故靜意固志,神歸其舍,則威覆盛矣。威覆盛,則內實堅﹔
內實堅,則莫當﹔莫當,則能以分人之威而動其勢,如其天。以實取虛,以有取
無,若以鎰稱銖。故動者必隨,唱者必和。撓其一指,觀其余次,動變見形,無
能間者。審于唱和,以間見間,動變明而威可分也。將欲動變,必先養志以視間
。知其固實者,自養也。讓己者,養人也。故神存兵亡,乃為知形勢。

散勢法鷙鳥

散勢者,神之使也。用之,必循間而動。威肅內盛,推間而行之,則勢散。夫散
勢者,心虛志溢﹔意衰威失,精神不專,其言外而多變。故觀其志意,為度數,
乃以揣說圖事,盡圓方,齊短長。無間則不散勢者,待間而動,動而勢分矣。故
善思間者,必內精五氣,外視虛實,動而不失分散之實。動則隨其志意,知其計
謀。勢者,利害之決,權變之威。勢敗者,不可神肅察也。

轉圖法猛獸

轉圓者,無窮之計也。無窮者,必有聖人之心,以原不測之智﹔以不測之智而通
心朮,而神道混沌為一。以變論萬類,說意無窮。智略計謀,各有形容,或圓或
方,或陰或陽,或吉或凶,事類不同。故聖人懷此,用轉圓而求其合。故與造化
者為始,動作無不包大道,以觀神明之域。

天地無極,人事無窮,各以成其類﹔見其計謀,必知其吉凶成敗之所終。轉圓者
,或轉而吉,或轉而凶,聖人以道,先知存亡,乃知轉圓而從方。圓者,所以合
語﹔方者,所以錯事。轉化者,所以觀計謀﹔接物者,所以觀進退之意。皆見其
會,乃為要結以接其說也。

損悅法靈蓍

損悅者,機危之決也。事有適然,物有成敗,機危之動,不可不察。故聖人以無
為待有德,言察辭,合于事。悅者,知之也。損者,行之也。損之說之,物有不
可者,聖人不為之辭。故智者不以言失人之言,故辭不煩而心不虛,志不亂而意
不邪。當其難易,而后為之謀﹔因自然之道以為實。圓者不行,方者不止,是謂
大功。益之損之,皆為之辭。用分威散勢之權,以見其悅威,其機危乃為之決。
故善損悅者,誓若決水于千仞之堤,轉圓石于萬仞之谷。而能行此者,形勢不得
不然也。

【注】說,悅。悅,喜悅﹔本文引伸為增益,增益言辭或事物能使人喜悅。